2020-2021学年期末考试时间(关于做好2022-2023-1学期期末考试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鉴于当前疫情发展形势,为确保2022-2023-1学期期末考试顺利开展,根据《考试管理办法》(川文理〔2018〕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校考
1. 机试
(1) 校考第一时间段:2022年11月26日-27日 [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交礼仪(9周结课部分)]
(2) 校考第二时间段:2022年12月10日-11日 [考试科目为:大学计算机基础]
(3) 校考第三时间段:2022年12月17日-18日 [考试科目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南坝校区)]
(4) 校考第四时间段:2022年12月19日-22日(图书大楼C区【资 ;源 之.家.】机房无课时间段)[考试科目为:思想道德与法治(莲湖校区)]
(5) 校考第五时间段: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考试科目为:社交礼仪(17周结课部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大学英语3]
2. 笔试
(1) 校考第六时间段:2023年1月3日-4日[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1、大学语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大学物理、高等数学(上)、经济数学(上)、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校考具体安排将于后续通知中发布。
注:①校考时间为预排时间,如因疫情或教学变化调整将及时在校考安排通知中发布;②校考第四时间段(2022年12月19日-22日)二级部门不得借用图书【资 ;源 之.家.】大楼C区无课机房。
(二)院考
1. 2022年12月31日前非校考时间段、2023年1月3日-4日晚上以及2023年1月5日起至放假前(含1月5日)。
2.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可安排与校考参考学生不冲突的非机考科目;2023年1月3日-4日白天可安排与校考参考学生不冲突的非笔试科目。
3. 2023年1月6日下午-8日白天,由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在莲湖校区博文楼、艺术传媒大楼举行,请勿在相应楼栋安排考试。
4. 院考安排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发布。
(三)其他
对于分段上课的已结课课程,可在课程结束后尽快组织相应考试。
二、考试计划报送
(一)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2月13日9:00【资 ;源 之.家.】前报教学班考试科目和准确参考人数,考试科目应与教学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开课名称完全一致,并填报“期末考核申报表”,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考试中心。校考考试科目只限于公共性质的课程,若有特殊要求,请填写在“备注”栏中。
(二)课程考核方式与人才培养方案中考核方式不一致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学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
三、试卷命题及格式要求
(一)考卷请使用试卷模板(可在教务系统下载专栏下载);
(二)同一专业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同一试卷,试卷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考试内容有体现学生综合分析能力的试题,主客观试题比例符合要求(实践类或综合应用类试【资 ;源 之.家.】题占20%以上);
(三)每套试卷交一份打印稿(单面打印,A、B卷分别放在两个试卷袋中),每套题的电子版考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各二级学院涉密保存;
(四)A、B卷雷同部分不能超过15%,与往届(前两次)试题重复率低于20%;
(五)试卷内容准确,格式标准,字体统一,图片清晰,卷面规范、布局合理(以系统“文档下载”中的试卷模板为准),否则不予印制试卷;
(六)在试卷卷头指定的地方标明试卷类型(A或B)、考试方式(开卷或闭卷)和考试时长;
(七)在每页中缝线下面指定的地方标明每套试题代码(A卷或B卷)、总页数和每页页码,总页数和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八)试卷最后一页背面请注明需要印制的数量;
(九)各二【资 ;源 之.家.】级学院应按照要求严格审核试卷格式及内容;
(十)其他未尽事项按照《考试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四、相关安排
(一)校考
1.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2月13日前将期末校考试题两套(A、B卷)和校考监考教师名单(电子版)报送至考试中心;
2.2022年12月26日-30日印制、装订校考试卷。
(二)院考
1.2022年12月16日12:00前报本院院考安排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安排表严格按照模板制作,否则不予接收)至考试中心;
2.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12月19日-23日将本院院考试题A卷(密封在试卷袋中,并在试卷袋上注明教学单位)交到相应校区文印室,B卷存留于各学院。考试试题要求同校考。
为规范考试管理,教务处【资 ;源 之.家.】统一印制、装订考试试卷。印制、装订试卷的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五、其他
1.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鼓励二级学院、各教研室拓展多元化考核渠道,完善技能类课程综合评价机制,提高学习过程性考核比例,采用指定题目考核与自选题目考核相结合等评价方式。
2.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加强教师命题制卷与阅卷过程的规范管理,严格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考试中心地址:莲湖校区弘德楼2021办公室。
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818-2790091。
教务处
2022年11月22日
转载自四川文理学院教务处官网
编辑:倪彩莉
审核:何易
终审: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