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那它该如何运作呢?如何在实务中如何应用呢?看完这7个实例您就懂了!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含义
反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含销售收入和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额),包括:
①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②前期销售和前期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
③本期预收的账款,扣除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
④公司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
(2)现金流量业务举例
收货款、劳务款、退余款、红冲货款、收应收账款等。
其他业务收入中的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代购代销、劳务费收入、包装物出售、仓储收入、来料加工收入。
二、收到的税费返还
(1)含义:
反映公司按规定收到返还的税费,如收到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对于企业多交增值税退回的税金、多交所得税退回的税金、多交的其他税金退回,在“支付的各项税费”中反映。
不属于税费返还,属于税收征收中多交税款的退还。
(2)现金流量业务举例
收到税务部门返还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关税、教育费附加等。
三、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经营租赁收到的现金
①含义
反映公司发生资产或设备租赁业务收到的租金、无形资产租赁及包装物出租收到的租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等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到的现金。
②现金流量业务举例
收到的设备出租、包装物出租、无形资产出租、车辆租赁、投资性房地产出租收到的租金等。
(2)收到保证金收到的现金
①含义
反映企业收到的保证金。
②现金流量业务举例
收到的招投标保证金、收到存入保证金、收回的存出保证金、保值业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业务。
(3)除退税外的财政补助收到的现金
①含义:
反映企业收到除退税外的政府补助。
②现金流量业务举例:
收到的非退税性政府补助收入,包括国家研究课题项目拨款、国家重大专项经费拨款等业务。
新规定:收到的政府补助不管属于与收益相关还是与资产相关,都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4)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除经营租赁收到的现金等外)
①含义:
反映公司除了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一般指“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例如:
a、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收到的现金、
b、罚款收入、
c、流动资产损失中保险赔偿金及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
②现金流量业务举例:
收押金、收回支付的押金、出入证工本费、罚款收入、培训费、赔偿损失、捐赠收入、奖励款、一般物资处置收入、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其他暂收项目等。
四、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①含义:
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现金流出,包括本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入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购买和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所销售商品或提供的劳务而支付的增值税。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应从本项目内扣除。
②现金流量业务举例:
采购材料、商品、劳务费、修理费、运杂费、修缮费、测试费、清洗费、外购动力、外部加工费等。购货退回款冲减本项目。
五、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含义:
反映公司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补贴、辞退福利等费用。(含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本项目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职工薪酬等。
本项目不包括支付给劳务工及为劳务工支付的现金。
公司为职工支付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公司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以及公司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含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2)现金流量业务举例:
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会经费、团寿险、公积金、体检费、计生费、公伤医疗费、伤残补偿费、困难补助费、子女托费、职工培训费、劳动保护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职工慰问费、养老保险费等。
六、支付的各项税费
(1)含义:
反映公司按规定支付的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不包括已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耕地占用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2)现金流量业务举例:
缴纳的消费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预交的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石油特别收益金、水利建设基金、行政性收费等。
支付固定资产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支付的现金。
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含义:
反映公司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等,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如有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
(2)现金流量业务举例:
罚款支出、差旅费借款及还款、业务招待费、保险费、订报费、办公用品费、物业费、电汇手续费、POS机手续费、会务费、翻译费、设计费、邮寄费、汽油费、过桥费、印刷费、备用金借款及还款、账户管理费、捐赠支出、通讯费、网络费、取暖费、排污费等。
环卫费、消防费、绿化费、审计费(不含IPO审计)、评审费、信息维护费、警卫消防费、捐赠现金支出、支付押金、退还押金等。
支付的海关保证金、招投标保证金、保值业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场外保证金、支付的存出保证金、退还的存入保证金等业务、为离退休人员支付的慰问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