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剧打游戏,我是王西居”
从2月20日开始,各大DNF社区都被关于“格兰之森”服务器疑似被管理者运营成“私服”一事的讨论刷屏,笔者在跟进了两天之后决定对该事件的发展进行梳理方便各位玩家了解,同时觉得很有必要发表一下自身的看法。(其中各种聊天记录、截屏等涉及隐私我这里不做引用,感兴趣的玩家请去论坛自行搜索)
事件梳理(很多帖子已经被删除)
一、2月20日,C站用户“Ghost”发帖爆料DNF体验服当中的“格兰之森”服务器存在诸多问题,最劲爆的点有:
①、作为体验服,竟然长达4年的时间未进行回档,导致该服务器实际上以类似正式服的形式运转至今,存在但不限于各种交易、打造、打团等正式服玩法;
②、该服务器的角色打造程度夸张,增幅强度等远高于正式服角色的打造,而其打造成本却远低于正式服,甚至疑似该服务器的管理者利用职位之便,收受钱财直接发放各种游戏道具;
③、管理者“小亚”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了一手遮天的“格兰之森”土皇帝,其本人账号角色更是游戏打造的上限,同时对该服务器的玩家进行各种PUA,舔的给各种好处,正常玩家则毫无体验。
二、同日各位论坛水友跟帖维持话题热度,各种“不给说法就毁号”“兄弟们组团去开发票”,当晚,C站用户“gaoziyao”发帖,以聊天截图的形式透露一位知情人士“伊人伤逝”的说法,内容更加劲爆和露骨,提炼一下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小亚”是原DNF策划“史派克”女友的身份等狗血的发迹史;(此条未实锤)
②、正常兢兢业业进行体验服测试工作的玩家受到“小亚”的冷遇和差别对待;
③、运营“格兰之森”服务器的4年时间里,“小亚”通过各种手法收受钱财,并于2020年喜提保时捷跑车一台;
④、“小亚”B站账号开通直播,4000多关注用户里竟然有134名“舰长”,也就是乐意半年给它花1万2千元的土豪观众,这分明是变相的收钱打造;
⑤、体验服大群里充满了对正式服玩家的蔑视和敌意,尤其是此次针对体验服不合理运营的举报可能导致体验服玩家利益受损之后,形势更加强烈,言语更加过分;
三、2月21日凌晨,当事人“伊人伤逝”发帖,对自己聊天的内容进行了确认,但同时对“gaoziyao”未经允许发布自己的聊天记录给自己招致了网暴表达了谴责。
四、2月21日白天,事件迎来了更大规模的爆发,同时不仅正式服玩家的动作愈演愈烈,体验服玩家也在各处发表自己的意见,但多是不合理的情绪化表达,这导致双方的冲突更加激烈。
五、2月21日16点40分,官网发布了项目组的公告,给出了一些说法,同时承诺3月对“格兰之森”服务器进行回档。但广大正式服玩家并不满意,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公告并未对“小亚”为何19年离职却至今仍然能够操作“格兰之森”服务器的管理权限进行说明,也没有公布“小亚”的真实身份,诚意不足;
②、公告并未承诺今年3月回档之后,“格兰之森”服务器是否进行定期回档,以免这4年的乱象重演;
③、公告并未对正式服玩家的利益受损进行任何补偿的承诺。
六、2月21日晚,“伊人伤逝”和“gaoziyao”先后对贴吧用户“小n亚”进行道歉,原因是并未有实际的证据证明后者就是“格兰之森”管理员“小亚”,对其造成了不良影响。
七、2月21日晚,DNF主播“CEO”的直播间因带头向项目组举报被“格兰之森”服务器玩家爆破。
八、2月21日晚至今,取得阶段性胜利的正式服玩家继续进行“开发票”“邮件举报”“社区发帖维持热度”等操作,以期倒逼官方给出更加合理的解释和补偿。
一些感想
一、究竟什么是体验服?
顾名思义,就是体验游戏版本的服务器,主要职能就是为正式服更好地运营进行先期的体验,完全不应该具备任何可持续发展的属性,不然只能是对正式服玩家利益的剥夺。对此,官方的公告也给出了更权威的解释。
二、“小亚”为什么能通过体验服为自己谋私利?可能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应该是项目组管理的问题,这种情况在任何游戏厂家那里都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属于公司反腐的重点。但实际情况就是的确发生了,希望公司能对此进行彻底的查处,公司自身可以对雇员进行对应的惩治,也可以公司对其诉讼从而进行法律的维权,但这要看公司的意思。
三、正式服玩家和体验服玩家在此间的各种行为如何看待?
首先说体验服玩家,除了用“屁股决定脑袋”来解释我想不出其他合理性。他们的那些言论没有丝毫的道理,只有利益。通过体验服低成本高打造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甚至由此产生了对正式服玩家的“轻蔑”,很可笑。而且,另一方面却对管理者“小亚”进行恬不知耻的恭维奉承和捧臭脚,疑似“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再说正式服玩家,本次基本上是以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同时都是大家自发的行为,在没有像样组织的情况下我觉得大家的素质还是比较高的。当然,在被体验服玩家骑脸之后也进行了不理智的喷脏、冷嘲热讽、幸灾乐祸等行为,不好,但相对可以理解。
四、由此产生的其他一些想法
①、游戏策划实名制:
这是我最想提的,从接触网络游戏开始,我就疑惑为什么策划的名字都是一些代号,甚至是几个人共用一个代号。在网络实名制不断推进的今天,各大网站、APP都要求用户实名,却不让自己的从业人员实名吗?
网络游戏的策划虽然只是一种职业,但只要是网游玩家应该能认同一点,这些策划的权力有着非常大的想象空间!尤其是头部网游,一点点的风吹草动就可以牵动物价的极大变化,这里面有着多大的寻租空间?为什么不让这些人实名受到玩家的监督?
②、玩家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原则上不支持网络货币,由此网游当中的金币和各种道具的实际价值难以得到保障。但我国《劳动法》也支持任何劳动所得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作为一名玩家,我认为玩家的合法劳动所得应该得到保护,其所有权就是玩家自身的,不是游戏公司的。任何网游当中由玩家进行游戏操作获得的金币、装备、道具,可以认为是数据,数据也是用户的,不是游戏公司的。如果这都是游戏公司的,那让公司自己跟自己玩,没人玩。
③、所谓“屁股决定脑袋”:
一定程度上如此,是人就这样,但应该有个限度。总拿人性的弱点指导自己的人生,只能活出人的下限,没什么意思。
“看剧打游戏,我是王西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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