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22岁的黄某某非法购买300多个新注册的微信账号、身份证等信息,拉“附近的人”进入“财富XX群”、“夏X群”等67个特定好友群,进行所谓一段时间的经营后,再将微入账号出租给其他人,从事非法活动获利28000余元。
灞桥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信息、从事非法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
6月1日,黄某某被灞桥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华商报记者 宁军